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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第2次)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黑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黑龙江
源发布时间:2025-08-25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符合收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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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详情:******教育局提供公务用车服务,包含1.市区用车;2.接送机场、火车站;3.市区外长途用车;4.会议等其他临时用车
车型要求:1.五座车:须有轿车、SUV两种车型。其中,轿车须有迈腾等B级车型,SUV须有丰田普拉多等中大车型。2.七座商务车:须有别克GL8等MPV车型。
3.中型车:须有考斯特车型。
4.大型车:须有金龙等荷载38-55乘客的车型。车辆要求:1.潜在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符合国家车辆安全行驶技术标准并按期审验合格,拥有交通运管部门核准发放的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客车;长途用车应按国家公安部、交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2.车辆须依法足额投全各类保险,承运人险、交强险、第三责任险等,并在有效期内,且座位险投保额不低于50(伍拾)万元,以及第三方责任险投保额不低于200(贰佰)万元。
3.潜在供应商提供用车服务前,应保证车辆处于完整好用状态,并保持车内外卫生整洁。驾驶员要求:1.潜在供应商必须安排拥有合法从业资格,经验丰富的驾驶员担任车辆服务工作,司机须具有5年(含)以上驾驶经验,须具有驾驶相应车辆或以上级别驾驶证,须身体健康,年龄须在55岁(含)以下。潜在供应商所雇佣驾驶员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由潜在供应商负责。
2.潜在供应商驾驶员工作费用、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其他一切费用由潜在供应商承担。
3.驾驶员须遵守约定的出车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潜在供应商须选派车况良好车辆,按照采购方要求,服从派遣。
4.驾驶员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疲劳驾驶、超载行驶、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发生任何违章和交通事故,由潜在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
5.车辆运营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严禁在驾驶过程中吸烟、吃食或主动与乘车人员攀谈,严禁在行车中使用手机,要着装整洁、礼貌用语、待客热忱,根据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提前使用空调,配合随车工作人员工作。
6.车辆运营前后,驾驶员要如实记录《派车单》,内容包括:号、驾驶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用车前及用车后车辆里程数、行驶里程数、行驶地点、用车人及联系方式,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还须将用车前及用车后车辆里程照片,报潜在供应商公司备案。违约责任:1.合同规定时间内,潜在供应商未能按计划派车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须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2次车况或驾驶员未按要求派遣的,自动解除合同。
2.潜在供应商车辆中途发生故障无法短时间修复,造成行程无法执行,潜在供应商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潜在供应商在工作期间,因自身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证件,不影响双方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的执行,因此造成的车辆、采购人及采购人外人员损伤和公安交通部门对潜在供应商的罚款均与采购人无关,应由潜在供应商承担。
4.合同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对潜在供应商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潜在供应商提出,潜在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潜在供应商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5.如潜在供应商无法派出公司所有车辆,潜在供应商可以改派其他能够提供同等服务的车辆,但相关车辆和驾驶人员要视同潜在供应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履行相同义务,承担相同责任,且全年不得超过2次。改派车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或超过次数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用车,采购人将按照当次用车的三倍金额雇佣其他车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潜在供应商承担。
6.潜在供应商提供的《派车单》无用车人签字的,采购人无法认定当次用车有效,将不予支付相关费用。计价方式:报价方式为折扣报价,即在下列收费标准基础上,由供应商报折扣率,折扣率最低的供应商为报价最低供应商,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支付用车费用时,按收费基准价乘以供应商折扣率计算最终支付金额。
收费基准价如下:
收费内容包括基础费用、超里程费用、超时间费用。其中基础费用半天为4小时使用费用,全天为两个基础费用即8小时使用费用(半天或全天均含100公里里程使用)。同时超出里程、时间的行程,按照超出里程或时间费用高的一种情况结算,不累计结算;过路费(含机场过路费)由采购方承担;详细收费上限如下:
(1)五座轿车:基础费用240元、超里程费用2.5元/公里、超时间费用20元/小时。
(2)五座SUV:基础费用270元、超里程费用2.5元/公里、超时间费用20元/小时。
(3)七座商务车:基础费用300元、超里程费用3元/公里、超时间费用30元/小时。
(4)中型车:基础费用400元、超里程费用4元/公里、超时间费用30元/小时。
(5)大型车:基础费用550元、超里程费用4.5元/公里、超时间费用35元/小时。
(6)其他车辆价格面议。

项目名称 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第2次)

服务周期:365天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游街69号

报名结束时间:2025-08-28 00:00:00

发布时间:2025-08-25 11:08:19

采购编号:HLJGCYC************133

******教育局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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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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