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5-0862
******学校科教城校区购置经费—医药电商实训室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增加演示要求,评审条款增加环境产品优惠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9-21,更正为:2025-10-08。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22 09:00:00,更正为:2025-10-09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9-22 09:00:00,更正为:2025-10-09 09:00:00。
序号 | 页码 | 条款项 | 原文 | 现文 |
1 | 42 | 录播主机演示要求 | (7.0分) | (6.0分) |
2 | 42 | 录播主机演示要求 | 投标人应自行携带演示需要的设备(采购代理机构可提供投影设备)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功能讲解演示(如采用PPT、视频、DEMO环境等非真实产品环境演示的不得分),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根据以下参数要求进行现场逐项演示: 1、录播主机可实现移动端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与电脑或教室教学一体机端连接。支持移动端远程操作电脑或教室教学一体机的PPT等文档功能,并且支持PPT全屏、翻页等功能。支持放大镜放大局部功能,可对PPT中文字等较小或看不清的部分进行放大操作。具备基本辅助工具,包括画笔、聚光灯、放大镜等,画笔颜色、画笔大小通过移动端轻松可调。支持在移动端控制图片的缩放、旋转、标注/擦除等操作。 满足或优于演示要求的得4分,仅部分满足或完全不满足的不得分。 2、录播主机可实现对录制文件加密录制,≥2种加密方式;可实现对录制视频进行加密操作或通过可配置多个加密狗对录制文件进行加密;加密视频需使用解密播放器进行播放,需使用U盾或密码对加密视频进行授权播放。 满足或优于演示要求的得3分,仅部分满足或完全不满足的不得分。 | 投标人应自行携带演示需要的设备(采购代理机构可提供投影设备)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功能讲解演示(如采用PPT、视频、DEMO环境等非真实产品环境演示的不得分),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根据以下参数要求进行现场逐项演示: 1、录播主机可实现移动端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与电脑或教室教学一体机端连接。支持移动端远程操作电脑或教室教学一体机的PPT等文档功能,并且支持PPT全屏、翻页等功能。支持放大镜放大局部功能,可对PPT中文字等较小或看不清的部分进行放大操作。具备基本辅助工具,包括画笔、聚光灯、放大镜等,画笔颜色、画笔大小通过移动端轻松可调。支持在移动端控制图片的缩放、旋转、标注/擦除等操作。 满足或优于演示要求的得3分,仅部分满足或完全不满足的不得分。 2、录播主机可实现对录制文件加密录制,≥2种加密方式;可实现对录制视频进行加密操作或通过可配置多个加密狗对录制文件进行加密;加密视频需使用解密播放器进行播放,需使用U盾或密码对加密视频进行授权播放。 满足或优于演示要求的得3分,仅部分满足或完全不满足的不得分。 |
3 | 15 | 嵌入式DSP的编解码器系统 | 0 | 1 |
采购公告修改内容 |
1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5.本项目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1************委员会有权视其放弃原型演示及答辩。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中庭洽谈区。 | 5.本项目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1************委员会有权视其放弃原型演示及答辩。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
补充内容 |
序号 | 页码 | 条款项 | 补充内容 |
1 | 19 | (二)演示要求 | 本项目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委员会有权视其放弃原型演示及答辩。 1.本项目由有效投标人于评标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相关文件。 2.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参加原型演示及答辩,参加人数不超过3人(含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内)。 3.如原型演示或及答辩过程中需要用到电脑等设备(设备不能共用),请投标人自带,评标现场仅提供电源和投影设备。 4.原型演示及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 5.投标人/供应商的原型演示或及答辩等顺序按《开标一览表》的顺序进行。 6.对于直播电商仿真实训软件部分的演示及答辩: |
2 | 43 | 对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评审优惠 | 对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评审优惠 (1.0分) |
3 | 43 | 对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评审优惠 | 每提供一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jtgg/******.jhtml。
5.本项目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1************委员会有权视其放弃原型演示及答辩。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校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科德大道9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惠之(采购文件咨询) 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 020-******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9月19日
相关附件: ******学校科教城校区购置经费—医药电商实训室购置项目招标文件(******02).zip ******学校科教城校区购置经费—医药电商实训室购置项目).pdf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