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限公司那曲分行委托,现就关于运营管理部巴青杂色营业所网点转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关于运营管理部巴青杂色营业所网点转型项目(招标编号:XZQY-CKD-GC-******)
1)采购内容: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3个月。开工日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施工总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竣工日期以承包人完成合同的全部工程内容后竣工验收合格为准。
3)保修期:本工程从竣工交验之日起计算,保修贰年,工程保修响应时间为48小时。
4)标包划分:不划分。
5)中标人数量:1个。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预算金额:******.22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9)最高投标限价:******.22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必须在国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后的查询截图)
******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提供承诺函)
******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
7、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银行农银e采平台电子招采中心),以下简称“电子招采中心”。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电子招采中心,线上下载。
相关操作要求及常见问题请查看农银e采平台门户“帮助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
提示:
1.电子招采中心下载招标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供应商应登录电子招采中心(******)申请注册(已注册的除外),相关操作要求及常见问题请查看农银e采平台门户“帮助中心”。
2.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
五、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5年12月7日10时00分前在电子招采中心提出,招标人将在电子招采中心发出澄清文件。
1.投标文件传输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7日10点00分。
2.本项目将通过电子招采中心进行查看投标人、标书解密、标书导入、唱标等环节。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完成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传输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采中心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西侧7-2-12(******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解密由投标人自行完成,解密地点不作要求。
******银行农银 e 采平台门户网(******/puc/#/homeLogin)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1.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手册进行下载电子招采中心工具包、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报名、申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加密上传、参与开标等操作。
2.投标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电子招采中心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30-13:00, 15:30-18: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 核、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 成投标文件递交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招采 中心将拒收。
4.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5.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6.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那曲分行
地址:那曲市浙江中路9号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西侧7-2-12
联系人:钱女士:****** 罗女士:******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