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毕节市水利工程管理处的 贵州省白甫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Ⅰ标 E************R001001 已于******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评审得分:94.74 贵州省白甫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Ⅰ标(万元):7276.749287 质量:工程质量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现行有关质量标准。 工期(天):300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武玉刚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贵************ ******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评审得分:93.18 贵州省白甫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Ⅰ标(万元):7262.080826 质量:工程质量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现行有关质量标准 工期(天):300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董瑞武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鄂************ ******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评审得分:91.90 贵州省白甫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Ⅰ标(万元):7200.613837 质量:工程质量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现行有关质量标准 工期(天):300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陶健强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湘************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贵州省白甫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Ⅰ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毕节市水利工程管理处 的 贵州省白甫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Ⅰ标 E************R001 已于 2025年09月10日 ******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评审得分:94.74
报价(元):****** .87
质量:工程质量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现行有关质量标准。
工期(天):300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武玉刚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贵************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评审得分:93.18
报价(元):******.26
质量:工程质量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现行有关质量标准。
工期(天):300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董瑞武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鄂************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评审得分:91.9
报价(元):******.37
质量:工程质量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现行有关质量标准。
工期(天):300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陶健强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湘************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 年 09 月 13 日至2025 年 09 月15 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异议受理部门:毕节市水利工程管理处;联系电话:****** 提出异议。
招标人:毕节市水利工程管理处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贵州省水利厅;联系电话:0851-******。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 年 09 月 13 日至2025 年 09 月 15 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异议受理部门:毕节市水利工程管理处;联系电话:******) 提出异议。 招标人:毕节市水利工程管理处 (联系电话: ******)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贵州省水利厅;联系电话:0851-******。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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